中新经纬10月17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,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行为,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,证监会修订了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治理准则》)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本次《治理准则》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一是完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、履职和离职管理制度。
——明确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责任,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。
——细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。强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同业竞争、利用公司商业机会等行为的披露要求,要求董事作出决策前充分收集信息、谨慎判断。
——强化对董事、高管离职的管理,要求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时对离职后的追责追偿做出安排,在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对其未尽义务做好审查。
二是健全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。
——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,合理确定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。
——规定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、个人业绩相匹配,激励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为公司创造价值。
——完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等支付机制,鼓励建立递延支付机制。
三是规范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行为。
——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,强化对非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披露要求,增强透明度。
—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识别、审议要求。
四是做好与现行规则的衔接。根据《证券法》完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规定;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,完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等规定;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,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、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等规定。(中新经纬APP)
来源:中新经纬
编辑:王永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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